公告日期:2018-07-20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9日,书面形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明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监事罗青华、董事会秘书甘锦豪。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董事金昂生、朱朝晕因临时有事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
公告编号:2018-014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续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柒百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陈明军先生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陈明军先生及其妻子王小兰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利息结算(具体情况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涉及的关联担保在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内,因此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需单独审议,关于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的事项各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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