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和资产抵押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续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柒百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陈明军先生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陈明军先生及其妻子王小兰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利息结算(具体情况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贷款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已经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贷款和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以自有机器设备抵押提供担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是为公司筹集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是合理的、必须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以公司自有机器设备抵押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银行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
公告编号:2018-015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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