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提名吕正松为公司董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09点00分-09点3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锦豪(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15889709211
传真:0755-286391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乌石路22号A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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