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1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日向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明军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2名董事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百万元的信用贷款,期限一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此议案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明军及王小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编号:2017-022
担保,该项关联担保事项已在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实际控制人陈明军及王小兰累计为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额度未超过2017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
因此,公司对本次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涉及实际控制人陈明军、王小兰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宜不再进行审议。
(二)《关于深圳市郁盈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议案内容:我司于2011年11月、12月与深圳市郁盈伟达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交易及款项往来形成应收账款8,830,076.00元,
以及其他应收账款533,250.00元,总欠款金额合计9,363,326.00元。
因该公司涉嫌诈骗,我司经多番努力,至今无法催回,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账销案存的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 8,830,076.00 元、其他应收账款533,250.00元进行核销。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
(三)《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
公告编号:2017-022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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