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7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7日向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明军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2名董事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光大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百万元的信用贷款,期限一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此议案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明军及王小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关联担保事项已在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 公告编号:2017-01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实际控制人陈明军及王小兰累计为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额度未超过2017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因此,公司对本次向光大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涉及实际控制人陈明军、王小兰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宜不再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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