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9080 证券简称:宜净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净环保”)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董事会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述,因子公司江苏宜净水处理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宜净”)前员工涉及客户乐清市某公司经理钱某某受贿案,
江苏宜净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交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30.17
万元。该事项发生后,公司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后确认,公司本年及过往年度不存在类似情况。但是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我们无法就公司的自查结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配合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提事项是严谨的,也是公司客观存在的。
公告编号:2024-008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严谨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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