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9077 证券简称:飞嘀智慧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度《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
公告编号:2020-009
业会计准-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度相继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公告编号:2020-009
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列表。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0-009
(一)《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