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7
证券代码:839075 证券简称:新能环境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能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园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唐叶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6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亚会B审字(2017)1370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6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1.议案内容
同意苏州新能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新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8月13日签署的5T/H废水回用系统购销合同。交易金
额为1164000元。项目于2016年11月20日验收并确认收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吴哲、吴逸谦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高频、冯丹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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