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0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9072 证券简称:酷秀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上海酷秀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2018年1-6月
上海宁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管理费 协议定价 438,679.24
杭州唯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费 协议定价 314,150.94
合计 752,830.18
公司子公司上海宁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宁秀”)自2016年4月起委托予上海海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2017年和上海海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从2017年起,收费分为两部分:一是按照每个包厢收取固定品牌使用费,二是按照每月固定金额收取租赁费。
公司子公司杭州唯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唯秀”)与温州百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经营合作协议》,子公司杭州唯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温州百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合作期限1年,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收费分为两部分:一是按照每个包厢收取固定品牌使用费,二是按照每月固定金额收取租赁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上海宁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唯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均系公司被托管经营的子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4月起上海宁秀委托予上海海胜经营,合作期限4年。2017年和上海海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从2017年起,收费分为两部分:一是按照每个包厢收取固定品牌使用费,二是按照每月固定金额收取租赁费。
2017年8月30日,杭州唯秀与温州百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经营合作意向协议》,杭州唯秀委托温州百嘉经营,合作期限1年,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收取,收费分为两部分:一是按照每个包厢收取固定品牌使用费,二是按照每月固定金额收取租赁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所需,符合公司的发展,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亦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慎重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损害公司的
公告编号:2018-033
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酷秀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酷秀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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