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9068 证券简称:荣德铵家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荣德铵家(上海)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荣德铵家(上海)建材 第一条 为维护荣德铵家(上海)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
定,制订本章程。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0万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0万
元。 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
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
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
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
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副
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
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各方提交公
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
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聘任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加资本:
(一)定向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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