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9
公告编号:2020-049
证券代码:839063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1、回购对象:
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49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
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3、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次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0 个转让日止,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承担上述义务。
4、争议解决机制:
如因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或股份回购引起的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周正英
联系电话:0576-88313288(转 8555)
电子邮箱:zhengying@realsunchem.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
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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