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1
公告编号:2020-045
证券代码:839063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公司工业用地和房产作为抵押获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的综合授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增综合授信由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5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亲属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亲属无偿为子公司浙江联盛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此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确保了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解决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增综合授信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亲属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叶显根、阮涛涛、葛昌华
2020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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