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4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9029 证券简称:吉美达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河北吉美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见证律师变更情况
河北吉美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告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郭建恒、刘建伟律师,由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原因,刘建伟律师不能出席股东大会,故变更为郭建恒、韩洁律师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二、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三、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变更不会对股东大会的见证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会议见证律师变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河北吉美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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