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7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9023 证券简称:慧居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居科技”)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 2018年3月 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详见《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二、 控股股东承诺及相关说明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及控股股东已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已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不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8-011
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慧居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郑重承诺,由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股票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慧居科技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及持股证明,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票。
4、未损害公司利益。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慧居科技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时的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至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异议股东要求回购的有效期: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为异议
股东要求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未能在要求回购的有效期内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1
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署股票回购协议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慧居科技股票,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三、个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会议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510-86850605
联系传真:0510-86850603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西路299号5层501室
邮政编码:214400
特此公告。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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