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7
证券代码:839023 证券简称:慧居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占领朔州供热市场,解决朔州公司办公需求,公司下属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拟向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朔城区总部基地办公楼1栋。
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收购方: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公司”)交易对方: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事项:拟购买位于朔城区总部基地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
6055.65
规划用途:办公使用
交易价格:3400万元。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
确定。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质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业务、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对公司利益倾斜的关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3,458,735,111.07元,期末净资产额为152,085,816.79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1,729,367,555.54 元,期末净资产的 50%为76,042,908.40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1,037,620,533.32元。本次的交易对价总额为34,000,000.00元,未达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7年8月7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9)。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
票数 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此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朔州市朔城区开发北路68号,主要办公地点为朔州市朔城区开发北路68号,法定代表人为付建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 911406007159287935,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销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水暖电器。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朔城区总部基地办公楼1栋
交易标的类别:办公楼
交易标的所在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涉及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朔州公司向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朔城区总部基地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6055.65,交易价格:人民币3400万元 。协议生效条件:合同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双方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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