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7
证券代码:839023 证券简称:慧居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8月25日14时
结束时间:2017年8月25日15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国际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安阳慧居兴安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拟投资安阳市文峰区锦和家园小区供热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呼伦贝尔双良能源系统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慧居时代(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为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为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8月25日13时30分至2017年8月25日14
时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国际大酒店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静莉
电话: 0510-8685 0605
传真: 0510-8685 0603
(二)会议费用:食宿费、差旅费等会议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三)临时提案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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