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3
证券代码:839023 证券简称:慧居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2月10日14时
结束时间:2017年2月10日15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2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江苏省 江阴市国际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慧居科技江苏能源系统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
2. 关于为关联方中石化新星双良地热能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3.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2月10日13点30分至2017年2月10日14
点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国际大酒店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伟
电话: 0510-8685 0605
传真: 0510-8685 0603
(二)会议费用:食宿费、差旅费等会议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三)临时提案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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