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3
证券代码:839014 证券简称:快商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快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收购方:厦门快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商通”或“公司”)
交易对方:厦门快商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技术”)股东肖龙源、李稀敏。
交易标的:肖龙源与李稀敏分别持有的信息技术 85%、15%的股
权
交易事项:公司购买肖龙源与李稀敏分别持有的信息技术 85%、
15%的股权
交易价格:21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与信息技术受同一自然人肖龙源控制,信息技术股东李稀敏系公司的董事并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厦门宽鼻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8,653,921.82元,期末净资产额为12,027,974.30元。期末净资产额50%为6,013,987.15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5,596,176.55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1日出具《审计报告》(编号为(2017)京会兴审字第 62000132号),对信息技术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经审计信息技术的净资产为1,410,520.81元,资产总额为1,617,499.24元,本次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为2,100,000.00元。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9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厦门快商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会议出席董事肖龙源、李稀敏、江晓庆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无需征得债权人、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本次收购还需经信息技术原登记工商管理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肖龙源,男,中国,住所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南埔镇,最近三年担任过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兼任信息技术执行董事。
交易对手方: 李稀敏,男,中国,住所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思明南路,最近三年担任过公司董事。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厦门快商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交易标的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厦门
厦门快商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5日,注册
地为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67号9楼902室B区,法定代表人为肖龙
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3079377002Y,经营范围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数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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