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3
证券代码:839014 证券简称:快商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快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收购方:厦门快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商通”或“公司”)
交易对方:长沙市商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翼网络”)股东蒋重华。
交易标的:蒋重华持有的商翼网络100%的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购买蒋重华持有的商翼网络 100%的股权
交易价格:200 万元人民币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
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1,547,367.37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6,176,720.32元。期末净资产额 50%为
3,088,360.16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3,464,210.21元。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6日出具《审计报
告》(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字【2017】第324001号),对商翼网络截
至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经审计商翼网络的净资产
为1,588,376.44元,资产总额为1,600,023.07元,本次交易标的交
易金额为2,000,000.00元。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2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长沙市商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构成
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无需征得债权人、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本次收购还需经商翼网络原登记工商管理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蒋重华,男,中国,住所为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
路凯乐国际城,最近三年担任过商翼网络经理。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长沙市商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交易标的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
总部大楼A163号
长沙市商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年8月18日,注册
地为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A163号,
法定代表人为蒋重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30100559538506P,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的研
究、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销售。(需资质证、许可证的项目应取得相应有效的资质证、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6日出具《审计报告》(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字【2017】第324001号),
对商翼网络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经审计商翼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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