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8-27
公告编号:2026-048
证券代码:839010 证券简称:延安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
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报告的编制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与业务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程序合规、依据充分,兼顾了股东回报与公司持续发展,未损害各方合法权益。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48
三、关于对《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发展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对《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审慎决定撤回本次上市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华佳、王静芬、孙继伟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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