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4
证券代码:839006 证券简称:维纳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8年4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52.96%股份的
股东王顺冉先生、李晓刚先生、刘平宇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提议函》,建议在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搭建更优质与完善的服务平台。因此,公司拟变更扩大经营范围,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一般经营项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金融信息咨询服务(银行、证券、信托、保险、期货等金融业务除外);成品油批发零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将进行修改。并根据工商部门要求,对原来的经营范围中“体育用品”改为“体育用品(不含弩)”。
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为:公司经营范围为:办理联通手机卡代理销售、无线上网卡代理销售、代收代缴费、互联网业务及上述业务产生的各种附加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系统集成;网络技术开发与设计、制作、运营;机构商务代理服务;广告器材制作、销售;机电设备制造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与设计;平面设计;展览、展示;文化活动策划(不含演出);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服务;票务代理;IC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日用百货、工艺品、通讯设备、食品的网上销售;从事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加后《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为:公司经营范围为:办理联通手机卡代理销售、无线上网卡代理销售、代收代缴费、互联网业务及上述业务产生的各种附加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系统集成;网络技术开发与设计、制作、运营;机构商务代理服务;广告器材制作、销售;机电设备制造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与设计;平面设计;展览、展示;文化活动策划(不含演出);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服务;票务代理;IC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不含弩)、日用百货、工艺品、通讯设备、食品的网上销售;从事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一般经营项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金融信息咨询服务(银行、证券、信托、保险、期货等金融业务除外);成品油批发零售。(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临时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有明确议题且有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的提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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