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9005 证券简称:腾盛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腾盛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005 腾盛智能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聘请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陈洁、李文婷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 111 号立明大厦 702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编制了《上海腾盛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编制了《上海腾盛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上海
腾盛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公司编制了《上海腾盛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信息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6)、《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27)。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7,825,811.9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4,572,290.3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8,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8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公司考虑 2023 年年度业绩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和资金安排,提出上述2023 年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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