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5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8995 证券简称:正德智控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正德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深圳市正德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正德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奥锦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亨奥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翰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定向发行拟发行不超过3,601,440股(含3,601,440股),每股人民币8.33元,预计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
公告编号:2018-025
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5.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后)》(公告编号:2018-027)和《关于调整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根据《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后)》、《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注册资本拟由4,080万元,增加至4,440.1440万元。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本次股票实际发行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相应条款。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详细披露公司章程修改公告。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公司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深圳市正德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认购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对
公告编号:2018-025
认购数额、认购价格、支付方式、限售安排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并约定本次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协议生效。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需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公司拟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
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安排,为了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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