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中科: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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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 17: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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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0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6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 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一节 监事 ......35

第二节 监事会 ......36

第八章 党组织的设立、职权和议事规则...... 38
第九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2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42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4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47
第十四章 附 则 ......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阳光大地(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审
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经过批准,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ine Earth (Fujian) New Ener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邮政编码:362302。
第六条 公司总股本为21,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9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是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创新产品提升价值,以绿色科技造福人类。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材料,电池片,太
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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