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核查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为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控”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的相关规定,达实智控项目组通过日常与企业财务负责人了解、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现场检查(2019年2月27日)等方式对达实智控2018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余额情况
(一)2017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330号),达实智控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2017年1月2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致同验字(2017)第441ZC0063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股票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到账时间 到账金额
号
深圳市达实 招商银行股
1 智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755932551410301 2017年1月16日 15,000,000
份有限公司 深圳沙井支
行
2016年12月22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之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6年12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三)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达实智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
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1,334.30
3 募集资金使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6,062,555.20
5 购买生产设备 3,958,740.00
6 偿还关联方借款 5,000,000.00
7 使用金额合计 15,02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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