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7
关于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针对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小组由陈旸、尹涵、李雅玲、孙杨杰、王大伟、彭元博和王梓熙组成,其中陈旸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上述辅导小组成员均系兴业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并且上述人员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沟通、电话、网络等
方式积极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如下工作:
1、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辅导工作小组联合会计师、律师对公司业务拓展情况进行了解,并关注国内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的影响。经了解,公司整体经营稳定有序发展。
3、辅导工作小组协助公司确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积极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环评等工作有序开展。
4、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协助辅导对象根据其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完善内控制度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强化关键人员核心责任,建立内控制度优化的长效机制。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及时根据新冠疫情情况对公司生产进行调整,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正有序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环评等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也将督促并协助辅导对象积极推进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辅导对象已建立基本有效的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制度,但仍需结合上市公司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断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机制的持续有效运行。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督促并协助辅导对象完善个别业务环节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兴业证券将安排陈旸、尹涵、李雅玲、孙杨杰、王大伟、彭元博和王梓熙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工作,其中陈旸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协议约定,通过日常辅导、专项辅导等方式,规范辅导对象内部控制,解决其他存在的问题,按照计划开展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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