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38959 证券简称:蓝桃文化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59 蓝桃文化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杨天宇律师、王鑫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对《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财务决算报告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对《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财务预算报告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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