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6
关于对北京中元成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二次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1】第 481 号
北京中元成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元成)董事会:
根据你公司对年报问询函【2021】第 135 号的回复,我部关注到以下问题:
1、关于研发费用
你公司 2019 年研发费用发生额为 1,433.54 万元,2020 年为 0
元,你公司年报及问询函回复中披露:2019 年研发费用核算的主要项目及目前进展主要为:(1)与中清科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北京市 VOCS 回收与活性炭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因中清科创的院士合作站解散而终止等原因,项目目前暂停;(2)“催化裂化回炼油综合利用项目”,因合作单位相关装置拆除,失去研究意义,项目终止;(3)“石脑油脱氯精制研究”,因 2020 年下半年采购的石脑油含氯量变动,失去研究意义,项目终止。
请你公司:
(1)分别说明上述三个项目计划投入金额、2019 年投入金额及累计投入金额,说明累计投入的费用的具体构成,是否涉及向外部机构支付大额委外研发费用的情形;
(2)说明研发项目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的调研程序和审批程序,研发项目的启动和投入是否审慎,研发项目均中止或终止的合理性,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
2、关于其他应收款
你公司委托中清科创公司为“废活性碳再生利用项目”开展可研调查,并向中清科创关联公司润迪美、西藏德霖分别提供借款 900 万元、700 万元,此外,向杜索润滑油(中清科创股东介绍的合作方)提供借款 300 万元。根据你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因与上述三家单位的关联方中清科创产生纠纷,导致上述三笔应收款截至答复日尚未收回,目前公司正积极与上述单位沟通并拟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解决款项收回问题,公司认为上述三家单位具备充分的还款能力,目前累计计提坏账 570 万元是合理的。
请你公司说明与中清科创及上述公司相关交易的背景,产生纠纷的原因及进展,你公司认为上述三家公司还款能力充足的具体依据,对方是否具有还款意愿,你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2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1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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