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7
证券代码:838942 证券简称:网创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9号大街571号4幢
B312室。
第五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80.61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久。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
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品牌策划;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化妆品(除分装),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若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遵循国家关于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的相关规则。
若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整(RMB1.00 元)。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80.6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六条 发起人的姓名及名称、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
下:
公司由8个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一: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帆
法定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9号大街571号4幢A区301室
以经确认的审计折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1954.3679万股,占注册资本
的51.6945%,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林振宇
家庭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39-3号2002室
身份证号码:350425198309090039
以经确认的审计折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558.944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14.7845%,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吴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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