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之农: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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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17: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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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12



公告编号:2019-045



证券代码:838922 证券简称:善之农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善之农电子商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85225255W



承诺主体名称 王守罡、朱光大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对异议股东申报股份

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19年7月11日



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终止股票

承诺履行期限



挂牌函之日起5个转让日内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司为保证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守罡、朱光大针对公司股票



公告编号:2019-045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提出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以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以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负责人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原则上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与异议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终止股票挂牌函之日起5个转让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要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承诺人及承诺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四、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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