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金舟股份:关于重大诉讼公告的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重大诉讼(补发)》
(公告编号:2025-011)。因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将相关情
况予以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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