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838900 证券简称:伟力低碳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召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设置会场,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00 伟力低碳 2022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广东啸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
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其 2021 年度工作编制了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监督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活动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就其 2021 年度工作编制了年度工作报告并向股东大会进行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6)。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数据编制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 2021 年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合同签署情况拟定的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决定 2021年度不作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财务的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提高审计过程中的沟通效率,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公司 2021 年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编制的《2021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九)审议《关于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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