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3
广发证券关于对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辅导工作的公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股份”)聘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本辅导机构”)担任其在A股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双方于2017年12月签订了《山东嘉
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
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报送了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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