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6
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38891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9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3,4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2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税【2015】101号文;QFII(如有)实际每10股派2.88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告编号:2018-027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11月14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11月13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11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聊城莘县鸿图街19号 联系人:田丰
电话:0635-2909221 传真:0635-2909033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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