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嘉华股份资讯
2017-09-11 18: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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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1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8891证券简称:嘉华股份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吴洪祥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联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取得借款1400万



元,追加吴洪祥、张冠玲夫妻提供个人担保。



公司拟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莘县支行取得贷款1200万元,由山



东莘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另外吴洪祥、张冠玲夫妻提供个人担保。应山东莘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要求,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 公告编号:2017-024



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



吴洪祥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持股 26.53%,张冠玲是吴



洪祥之妻,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全资子公司。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吴洪祥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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