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1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8891证券简称:嘉华股份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吴洪祥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联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取得借款1400万
元,追加吴洪祥、张冠玲夫妻提供个人担保。
公司拟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莘县支行取得贷款1200万元,由山
东莘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另外吴洪祥、张冠玲夫妻提供个人担保。应山东莘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要求,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 公告编号:2017-024
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
吴洪祥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持股 26.53%,张冠玲是吴
洪祥之妻,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全资子公司。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吴洪祥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