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1
公告编号: 20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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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8891 证券简称: 嘉华股份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
获得 2017年 8月 29日召开的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3,4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
【 2015】 101 号文); QFII 实际每 10 股派 5.850000 元,对于 QFII 之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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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9 月 7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9 月 6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
者 R 日( 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
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9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莘县鸿图街 19 号 联系人:田丰
电话: 18653211868 传真: 0635-2909033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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