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5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8860 证券简称:阳光眼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疗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疗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疗产业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疗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名称: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疗 第三条 公司名称: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疗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4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疗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