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2
西南证券
关于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磁电气”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力磁电气有限公司向乳山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2000 万元,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4 日止,公司股东李川、袁雪芹、刘金波、孙
正鼐、孙祖英、李惠、常伟东、郭强、李中福以其持有的力磁电气股份为上述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股份合计 367.50 万股。上述借款全部未偿还,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7%且仍处于质押状态。针对上述情况,乳山市金
融投资有限公司向乳山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乳山市人民法院(2020)鲁 1083 财保 827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为乳山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为威海力磁电气有限公司、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李川、常伟东、李惠、郭强、孙正鼐、李中福、刘金波、孙祖英等,乳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在 1500 万元的范围内查封被申请人威海力磁电气有限公司
位于乳山市广州路北、海口路西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在 525 万元的范围内查封被申请人李川、袁雪芹、李中福、刘金波、孙祖英、常伟东、郭强、李惠、孙正鼐等九人所持的质押给申请人的力磁电气的股份;在 500 万元的范围内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 500 万元或者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20 年 8 月 26 日,主办券商出具《西南证券关于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风险事项进展如下:
1、重大债务违约风险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向乳山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的 2000 万元借款全部未偿还,乳山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向乳山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乳山市人民法院(2020)鲁 1083 财保 827 号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
详见本风险提示性公告“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之“(二)风险事项情况”。三、 对公司的影响
若不能偿还上述债务,可能对公司财务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被质押股份可能被质权人行权,公司可能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力磁电气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持续关注力磁电气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力磁电气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2020)鲁 1083 财保 827 号民事裁定书
西南证券
2020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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