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科思: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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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16: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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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29


公告编号:2020-063

证券代码:838822 证券简称:博科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西安博科思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西安博科思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9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9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 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西安博科思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直到 2020 年 4 月 30 日才聘请负责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事务所,导致 2019 年度报告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公告编号:2020-063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

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监督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司今后将充分重视信息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西安博科思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0]26 号)


公告编号:2020-063

西安博科思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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