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38815 证券简称:品聚网络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广州品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品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品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做到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规范而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公告编号:2020-015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由第三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五)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
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二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
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四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五条 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
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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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
第六条 公司实施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决策程序。
第七条 股东大会召集人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对会议审议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会议主持人应提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有义务主动向会议说明关联关系并申请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的除外。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不得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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