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普慧:一创投行关于单方解除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生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ST普慧资讯
2024-04-15 15: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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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5


一创投行关于单方解除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生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20 日,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
创投行”)和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 2 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一创投行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经一创投行书面催告三次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一创投行决定单方解除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协
议。一创投行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向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送《一创
投行关于单方解除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一创投行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一创投行和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一创投行和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一创投行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
协议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一创投行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一创投行在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广
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一创投行和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一创投行
2024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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