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08
公告编号:2017-008
证券代码:838771 证券简称:安福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临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抵押贷款情况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7年3月向临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申请不高于450万元的贷款,具体金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及董事长王汝元、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必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项关联交易已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1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03)。
公司以自有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评估值
1 造粒机组 SWL-165 3台 994,950.00
2 拉丝机组 SJ-L180-35 2台 3,160,080.00
3 园织机 BJ-PYB750-4 100台 6,880,500.00
公告编号:2017-008
4 收丝机 SJT-200 4台 1,968,120.00
印刷制袋机
5 ZDJ-600 1台 468,270.00
组
印刷制袋机
6 SJZD-600 2台 920,700.00
组
印刷制袋机
7 SJZD-600 1台 519,750.00
组
水泥袋自动
8 ZJQC-900 18台 2,049,300.00
双向缝纫机
合计 —— —— 16,961,670.00
具体事项以公司与临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借款及抵押事项已在2017年3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借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保证公司稳定、健康的运营是合理及必要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进行本次贷款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08
特此公告!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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