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5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8765 证券简称:金鼎印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金鼎印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金鼎印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3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金鼎印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讨论了下列议案,并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真实完整编制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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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8
1、《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资料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鼎印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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