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迅软件:公司章程
思迅软件资讯
2023-12-12 15: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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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838758 证券简称:思迅软件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由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张育宏、深圳市万
国联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伟共四位股东(以下合称“发
起人”)将其共同投资的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 1003 号深圳软件产业基地 2C 栋
13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03.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纷,应当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
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股份公司的组织
形式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实施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不断开发新产
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利用资本市场吸纳各种资金;使公司成为
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为股东取得最大的收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开发并销售计算机软件,提供
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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