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迅软件: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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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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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7


证券代码:838758 证券简称:思迅软件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86434647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ixun Softwar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1003号深圳软件产业基地2C栋13楼;

邮政编码为:51805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股份公司的组织 形式和
先进的管理技术,实施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使公司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为股东取得最大的收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开发并销售计算机软件,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由登 记机关依法核定。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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