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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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1 17: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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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31

公告编号:2018-008



证券代码:838733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在资本市场上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 公告编号:2018-008



股权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公司终止挂牌后,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所有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电话:0769-22704308



传真:0769-22785133



联系人:彭丽君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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