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证券代码:838733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绿通科技
股票代码: 83873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志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8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志江
绿通科技、本公司指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张志江于2017年8月23日通过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绿通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技股份 1,350,000 股,持股比例由 72.50%减
持到69.22%的行为。
主办券商、广发证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姓名:张志江
国籍:中国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务:董事兼总经理
所任职单位主要业务:产销、修理:电瓶车及配件;加工:五金机械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续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任职单位注册地: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志江
股份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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