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9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8733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年8月5日,骆笑英为公司253.16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
抵押担保。
2016年11月24日,张志江、骆笑英、东莞市本通贸易有限公
司为公司6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志江,持有公司股份31,680,000股,
占公司股本的76.87%;骆笑英持有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股
本的0.78%;东莞市本通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张志江与骆笑英为夫妻关系;张志江为东莞市本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个人及主体共同为公司取得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3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17年3月29日举行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方张志江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志江 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御 - -
泉山2区25号
骆笑英 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御 - -
泉山2区25号
东莞市本通贸易 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 有限责任公司 江可关
有限公司 丰泽园1号楼商铺
(二)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志江,持有公司股份31,680,000股,
占公司股本的76.87%;骆笑英持有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股
本的0.78%;东莞市本通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张志江与骆笑英为夫妻关系;张志江为东莞市本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个人及主体共同为公司取得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8月5日,骆笑英为公司253.16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
抵押担保。
2016年11月24日,张志江、骆笑英、东莞市本通贸易有限公
公告编号:2017-013
司为公司6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获得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及保证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对公司有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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