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29
证券代码:838733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4月20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4月20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义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为广东金联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6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20日上午8:00-10:00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丽君
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23161
电话:0769-22704308
传真:0769-22704308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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