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0
证券代码:838733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
二、会议决议事项
与会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的形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50万股(含350万股),发行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含7.30元/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
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每股净资产、盈利能力等多种因素,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6-012。
2、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同意公司与认购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
2、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针对本次股票发行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股票发行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的准备;
(2)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3)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4)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5)办理股票发行备案工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定向增发不超过350万股股份,将导致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出现变更。为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本公司章程作相关修改。2、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一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三”)的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项账户中。公司现拟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厚街支行设立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16-013)。
2、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厚街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公司拟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厚街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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